一、对应的规则
《违规管理总则》第十一条
二、提供虚假材料的定义
提供虚假资质 ,如伪造、变造、盗用营业执照/商标/专利证书或其他资质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商家在入驻时,提供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如主体资质、品牌资质、行业资质、商品资质等;
2.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如进货凭证、授权证明、被权利人投诉品牌资质无效等;
3.商家在报备和申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误导审核人员等,如物流凭证、聊天记录等。
三、“虚假资质”认定
1.经平台核实证明材料系伪造、变造的;
2.通过购买证明材料作出虚假证明的。如:购买发票虚假证明进货事实;
3.基于对证明材料的合理怀疑,平台将通知商家进一步对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补充自证或作出合理解释,商家未在平台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予以提供证明或作出合理解释的,该证明材料将被认定为“虚假”。
四、违规处理
情节一般,商品禁止推广,扣除严重违规分12分。
情节严重,商品禁止推广,扣除严重违规分48分,平台有权终止合作。
注:
1.平台有权依据违规行为具体影响给予冻结账户、商品禁止推广等处罚;
2.当积分达到节点时,平台将对商家进行节点处理,判定细则可参考《违规管理总则》。
五、如何理解“情节严重”?
1.品牌方投诉商家资质造假;
2.多次提供虚假资质的;
3.提供虚假资质导致大量消费者受到损失的;
4.提供虚假资质导致出现大面积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的;
5.提供虚假资质导致平台受到重大损失的。
六、附则
1.生效时间:本规则规范于2022年8月29日公示,于2022年9月6日正式生效。
2.规则修订:爱逛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变化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爱逛提供的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爱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