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应的规则
《违规管理总则》第十八条
二、虚假交易定义
商家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三、违规行为类型
虚假交易违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商家使用自有账号、自行注册新账号或操纵其他账号,购买自家所售商品。
2.商家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与他人协议以不正当方式进行的炒作。
3.商家利用第三方(包括其他商家)提供的工具、服务或便利条件进行虚假交易。
4.商家通过发布无实质交易内容、变更商品页面信息、搭配套餐方式或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等非真实交易的手段来提高商品销量等的行为。
5.使用虚假的物流单号或一个物流单号重复使用多次、空包发货或不发货等虚假物流手段。
6.同一设备ID的一个/多个账号在同一商家的店铺内异常高频购买同一个/一类商品。
7.其他以非正常交易手段提高商品销量、店铺评分、成交金额的行为。
8.商家在平台,通过商品、快递等各种途径,诱导平台消费者进行虚假交易的行为,如利用返现诱导消费者下单支付后退款等。
四、平台如何排查和判定虚假交易行为?
1.商家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店铺,平台在收到投诉、举报或获取可信的线索、证据的情况下,有权对商家店铺的涉嫌虚假交易的异常交易情况进行核查。
2.爱逛有权基于大数据技术,从发货物流、交易账号、交易行为、售后申请等维度对异常的交易数据进行核查,并判断是否属于虚假交易。
如商家被认定存在异常交易数据,除非商家能够做出合理解释和提供相应证据且被平台认定为合理的,否则将被判定为虚假交易。
五、违规处理
取消因虚假交易产生的销量,存在套券、套利的,平台有权追缴,商家需归还套券套利款项。同时根据违规情节的程度,进行如下处理:
六、违规情节判断标准
1.情节轻微
包括但不限于:
初次进行虚假交易且虚假交易违规订单量、金额较少的。
2.情节一般
包括但不限于:
(1)经平台警告后仍进行虚假交易的且虚假交易违规订单量、金额较少的;
(2)单次虚假交易违规订单量、金额较大的。
3.情节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短期内多次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的;
(2)单次虚假交易违规订单量、金额巨大的。
4.情节特别严重
包括但不限于:
(1)实施大规模虚假交易行为,对爱逛造成不良影响的;
(2)商家利用爱逛提供的服务或者优惠政策进行的非真实交易。
注:商家多次实施同一违规行为,且违规程度均为“情节轻微”或“情节一般”的,平台将对该商家从重处理,视为该商家的违规程度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七、附录
【生效时间】本规则规范于2022年6月27日公示,于2022年7月5日正式生效。
【规则修订】爱逛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变化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爱逛提供的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爱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