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不符/虚假宣传问题争议处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描述不符/虚假宣传售后争议处理细则,规范商家售后处理标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爱逛平台注册的商家。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二章 受理范围
第三条【描述不符】消费者实际收到的商品与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品描述存在错误、遗漏陈述,比如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功能等信息的描述与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相符。
(2)商品有瑕疵,商家未说明或与说明的不一致。
第四条 【虚假宣传】商家通过文字、图片、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形式)明示或暗示与商品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价格、物流方式等产生误解的行为。
第五条 【不受理情形】平台受理买卖双方在平台上就描述不符/虚假宣传问题产生的交易争议处理申请,但出现以下情形的,平台可不予受理,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任意一方自行通过司法机关等途径向相对方主张权利:
(1)因消费者撕毁或涂改标贴、防伪标记、包装而无法确定来源的商品;
(2)基于消费者个人审美、喜好等主观因素为由提出退换货的商品;
(3)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退款或退货退款协议并履行完毕,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纠纷;
(4)买卖双方虚假交易、套利、套券或谋取不正当权益并经查实的订单;
(5)交易做退款处理后,因商家需要取回商品产生争议;
(6)除平台规则规定的情形外,消费者主张交易引发的法定赔偿事宜。
(7)平台《售后争议处理规则》或其他相关规则中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 商家行为规范
第六条 商家推广的商品,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制度要求。
第七条 商家需对商品作出真实、完整、全面、准确的描述,禁止推广含有虚假宣传的内容,详细规则参考《商品信息推广规范》。
第八条 商家、达人推广商品,需同时遵守平台的商品推广规范。
第四章 举证标准
第九条 消费者主张商品存在描述不符/虚假宣传问题系肉眼可识别的,应当提供初步凭证予以证明,平台有权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凭证初步判定。
第十条 消费者主张商品描述不符/虚假宣传系肉眼不可识别的,消费者应按要求向平台提供凭证,平台按照争议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凭证做初步判断。消费者提供凭证后,商家应按照平台的要求,提供厂家的经销凭证、报关单据(进口商品)、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执行标准等相关凭证以证明商品来源或出厂合规。
第五章 判责标准
第十一条 消费者已证明商品签收时存在描述不符/虚假宣传问题的,消费者可视商品性质及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商家承担补寄、换货、退货等违约责任,商家拒绝承担该等违约责任的,平台支持退货/退款。
第十二条 商家已证明消费者签收商品时不存在描述不符/虚假宣传问题的(如提供物流公司开具的有效证明),支持商家。
第十三条 商家/达人对商品或服务的描述或宣传存在违反广告法的,或消费者需使用商品后方能察觉该商品描述不符/虚假宣传的,交易支持退货退款。若描述不符/虚假宣传问题导致消费者无法使用商品核心功能或完全无法使用商品的,消费者将退货商品交付承运人后,商品的破损、损毁、灭失风险由商家承担。
第六章 附录
第十四条 本规则就售后争议部分未做说明的内容以《售后争议处理规则》为准。
第十五条 【生效时间】本规则规范于2022年5月17日公示,于2022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第十六条 【规则修订】爱逛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变化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爱逛提供的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爱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