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资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提升爱逛平台的店铺质量,保障用户的相关权益,平台现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爱逛供货商平台入驻服务协议》、《爱逛商家入驻规则》等,特制订《商家资质管理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所有商家。
第二章 资质规范
第三条 【资质要求】商家提交的资质内容需满足以下条件:
(1)真实性:商家务必确保提供资质的不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况,若商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性。
(2)完整性:按《爱逛商家入驻规则》、《爱逛跨境商家招商规则》资质要求或站内信通知提交全部所需的资质文件。
(3)有效性:商家提交的相关资质需在有效期内,在营店铺资质到期或即将到期,需及时更新相关资质信息。
第四条 【资质范围】本规则所指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商家入驻时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文件、品牌方授权文件或采购合同及进货发票、特殊商业经营许可证;特殊商业经营许可证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图书出版许可证》以及其他证明企业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
(2)商家入驻时未要求提交的商标文件、品牌方授权文件或采购合同及进货发票等品牌资质。
第三章 资质管理
第五条 商家务必确保提交资质的真实性,商家在入驻环节向爱逛提供虚假资质的,爱逛有权限制其入驻, 且限制关联其店铺的入驻;若经营环节商家向爱逛提供虚假资质的,一经查实,爱逛有权按照《违规管理总则》处理。
第六条 商家资质失效前,需及时联系爱逛平台并对资质信息进行更新。
第七条 如商家资质逾期未提交的,自资质到期日起,爱逛将对其实施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搜索降权、商品禁止推广、处罚扣分等方式)直至商家补齐相关资质。
第八条 如商家应提交品牌资质而逾期未提交的,自资质到期日起,爱逛将先禁止商家推广该品牌商品,直至商家补齐相关资质并且审核通过后,再恢复店铺该品牌的推广限制。
第九条 提交资质不合格被驳回的,商家需在被驳回之日起15日内提交有效资质,否则,按照本规范中第七条、第八条进行处理。商家提交虚假资质的,按本规范第五条进行处理。
第十条 爱逛有权对在营商家资质进行常规复检或特别复检,若在常规复检中发现资质不合格,商家需在15天内按爱逛要求补充相关资质。商家若无法按期提供或提供的资质不合格的,按本规范第九条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特别复检的资质内容,包含商家入驻环节、经营环节按照规则提交的完整资质,以及规则暂未要求的资质(一般指品牌资质)。
第十二条 特别复检适用情形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基于司法调查、行政监管、媒体报道、公众质疑等情形,爱逛有权对商家资质展开特别复检。
(2)基于市场秩序管理或交易纠纷处理中掌握的信息,爱逛有权对商家资质展开特别复检。
第十三条 因商家提交虚假资质材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商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导致爱逛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利益受损的,商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生效时间】本规则规范于2022年2月24日公示,于2022年3月3日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 【规则修订】爱逛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变化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爱逛提供的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爱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