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类一致性抽检规范
前言
为了提升平台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商家及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体验,平台针对化妆品类成分一致性抽检制定该实施细则。平台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家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发现商品一致性低,平台将依据《违规管理总则》等相关规则对违规商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牙齿以及口腔粘膜,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以及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妆品。
第二章 抽样方式
第二条 包括但不限于采用购买线上店铺商品、平台自行取样后送检等方式。
第三章 检验依据
第三条 我国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第四章 检验机构
第四条 爱逛平台认可的国内外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五章 检验要求
第五条 【检验项目】成分一致性。
- 指纹图谱:依据HPLC、GC、GC-MS、CRS、XRF等光谱学联用分析技术对样品检测并对图谱分析并评价。
- 特征参数:根据在具体产品的成分特点,使用国内外标准的检测方法,对样品中含有的防腐剂、功效成分、特殊成分等指进行检测分析并评价。
第六章 判定原则
第六条 商品成分一致性分析包括指纹图谱及/或特征参数。
商品一致性水平依据参数分为合格,等级A(一致性水平高);与不合格,等级B、C、D(一致性水平较低、一致性水平很低、一致性水平特别低)。
一致性水平顺序:A﹥B﹥C﹥D。
第七章 异议处理
第七条 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平台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进行复验的,可以提出复验申请。
第八条 复验
【复验样品】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验的不予复验。
【复验检验方】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复验结论】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复验费用】商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申请复验,应在收到复验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爱逛平台。若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检验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若复验结果发生变更,则以复验结果为准,复验费用由爱逛退还给商家。
【不予复验的情况】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商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1)超过申诉期限的。
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商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平台将根据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材料,针对商品不同违规程度依据【商家违规积分管理】及相关的合同约定、平台管理规范进行违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禁止推广、清退商家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情节轻微:一致性抽检结果较低,商品禁止推广。
情节一般: 一致性抽检结果很低,商品禁止推广,店铺内同品牌商品禁止推广。
情节严重: 一致性抽检结果特别低,对商家做清退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九条【生效时间】本规则规范于2022年1月28日公示,于2022年2月5日正式生效。
第十条【规则修订】爱逛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变化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爱逛提供的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爱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