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三服务管理规则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生效时间:2021年11月20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规范商家售后服务,提升达人推广服务体验及消费者购物体验,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爱逛平台注册的商家。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定义】
(一) 假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盗版商品;
(二) “假一赔三”:消费者在收到货后若确认该商品为"假货",商家需退还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并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三倍作为赔偿。
第二章 服务规范
第四条 【发起条件】
消费者在爱逛购买到假货,有“假一赔三”赔付诉求,并且能提供有效凭证举证说明商品属于假冒品牌、假冒材质成分、盗版图书的情况。
注:有效凭证,该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材质鉴定报告、品牌方出具的假冒(包括盗版)品牌鉴定报告等。
第五条 【场景限制】
“假一赔三”服务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爱逛将依靠有限的技术手段和普通人的认知作出判断。为保障交易双方权益,下述情形爱逛不支持消费者的“假一赔三”申请,由消费者与商家自行沟通处理,具体如下:
(一) 服务申请方为品牌权利人或疑似为品牌权利人的。
(二) 消费者要求商家制假、售假的。
(三) 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生成的订单。
(四) 交易标的疑被消费者调换的。
(五) 依据当前证据,爱逛平台难以判断及认定商家需履行"假一赔三"义务的。
第六条 当商家在爱逛平台销售的商品确认为假货时,爱逛平台有权划扣商家账户资金用以赔付,如商家账户资金不足的,平台先行垫资后有权向商家追偿。
第七条 商家履行“假一赔三”赔偿义务后,并不免除商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付标准高于平台规则赔付标准的,消费者就赔偿不足部分可通过法律途径继续向商家追偿。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生效时间】本规则规范于2021年11月12日公示,于2021年11月20日正式生效。
第九条 【规则修订】爱逛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或国家法律规定的变化对本规则进行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爱逛提供的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爱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