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假一赔三”服务承诺书
第一章 定义
1.1 “假一赔三”服务,是指商家自愿加入爱逛供货商平台的“假一赔三”的服务承诺。在服务承诺期内,当消费者购买其店铺内含有“假一赔三”服务标识的商品,在收到货后,若消费者能够提供有效凭证确认该商品为“假”,商家需履行“退一赔三”及赔偿消费者支付的”运费”和“鉴定费”的售后保障服务,且平台有权根据《爱逛供货商管理规则》对其进行违规处罚。
1.2 “假”,是指属于假冒品牌、假冒材质成分、盗版的商品。
1.3 “退一赔三”:即商家需退回该商品价款并赔付三倍价款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4 “价款”是指商品实际支付金额,即扣除邮费、优惠券、折扣等价格后的金额。
1.5 “鉴定费”:消费者在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支付的费用。
1.6 “运费”:消费者邮寄商品至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鉴定机构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服务细则
消费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假一赔三”服务:
2.1 消费者购买商品为商家推广中的商品,且下单时间处于商家加入“假一赔三”的服务承诺,且未退出服务承诺的时间段;
2.2 消费者如有赔付请求,需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发起退货退款申请,并举证说明商品属于假冒品牌、假冒材质成分且提出“假一赔三”诉求;
2.3 消费者需提供合法及有效的相关凭证。
注:消费者主张商品属于假冒品牌、盗版,需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凭证:品牌权利人出具的假货鉴定凭证;相关司法的假货判定证明。
第三章 赔付场景限制
当消费者提出“假一赔三”诉求场景属于但不限于以下场景时,平台有权驳回该诉求:
3.1 消费者为品牌权利人或疑似为品牌权利人
3.2 消费者要求供货商制假、售假
3.3 消费者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生成的订单
3.4 商品疑被消费者调换的
3.5 依据当前证据,平台难以判断认定商家需要履行“假一赔三”义务
第四章 权力承担
商家履行“假一赔三”赔偿义务后,并不免除商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高于本承诺书要求的赔偿标准的,商家应当就不足部分向消费者进行赔偿。
第五章 附则
4.1 【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1年9月10日首次生效。
4.2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范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
4.3 商家系统操作加入“假一赔三”的服务承诺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